我省采取先自评再点评后总评方式开展纠风督查
[2008-9-22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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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纠风办下发通知,对今年17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考评提出要求,重点督查新部署的9项工作。一是自评自查。分为阶段自评和年终自评两个部分,分别在8月底前和12月下旬前完成,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二是点评督促。省里抽调特邀监察员和民评代表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点评,分抽查、评估和反馈三个步骤进行。省纠风办不定期进行综合点评。三是总评考核。由省政府纠风办和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估,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报告,并实行考评报告负责人审签制。(省纪委纠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