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
[2008-8-1 17: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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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内容和考评办法。同时,将纠风工作责任制综合评定结果运用到绩效评估工作中,规定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县(区)政府,或牵头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市直单位,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对违反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