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采取措施保障四川地震灾区在闽务工人员权益
[2008-7-16 11:08:04]
阅读次数:1504
  一是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保障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对在岗工作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对确需返乡救灾的,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其返岗就业;四是对辞工返乡的,足额结清工资;五是对失业人员,优先提供就业服务。近一个多月来,共为来自地震灾区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为46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