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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2008-6-25 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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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瓯市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建立商业贿赂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有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档案,并对其采取市场准入限制和市场清退等惩戒措施。截止5月底,首批涉及8个领域的26家企业已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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