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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出台《规范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008-5-6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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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规定,对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因故意或过失,枉法滥用或不正当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待岗,以及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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