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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福建省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见闻 在漳州市公路稽征处,褚处长手里拿着一本《漳州公路稽征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若干办法和制度汇编》,非常高兴地告诉我们,“这个办法出台以后,上门求情的人少了,在办事窗口,因对处罚不满而讨价还价甚至于吵闹的人少了”。他举了一个事例:一辆五菱牌小货车拖欠2007年8月至10月公路规费,依据《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可以处欠缴规费三倍以下的罚款。三倍以下,可以是一倍,也可以是二倍,还可以是三倍。由于裁量权大,“寻租”的空间也大。以往一些干部往往倒在这上面。现在,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规定“欠缴公路规费2-5个月,主动到稽征部门接受处理的,处一倍罚款”,车主对照这一标准,自觉地接受了处罚并缴交所欠规费。 这仅仅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记者从福建省纪委了解到,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从今年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以来,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仅漳州市自今年九月底各试点单位完成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并实施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00多起,处罚金额500多万元,其中只有1起提出行政复议。 抓规范:从行政自由裁量权切入 今年年初,福建省纪委第二次全会之后,省纪委常委会通过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分,发现行政自由裁量权不规范、授权过宽过滥,是造成权力被滥用的主要原因。七月初,在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的全省预防腐败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提出把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切入点,在全省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漳州市选择了建设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路稽征处等10个单位开展试点。 ——泉州市选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环保系统、工商系统和泉港区政府、安溪县政府等5个单位开展试点。 ——厦门市选择了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市交通局等7个单位开展试点。 ……. 从短短几个月的实践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机关作风、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抓量化:梳理裁量事项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关键在量化。福建省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把功夫下在“量化”的确定上,组织各试点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对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统计。漳州市10个试点单位清理涉及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915项,从中确定应用频繁、裁量幅度较大的578项为先行规范项目,经规范自由裁量弹性空间趋于零的项目434项,占到75.1%。泉州市安溪县8个试点单位共梳理行政审批项目113项,行政许可项目38项,行政处罚项目471项,行政征收项目17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46部和政策规定50部。 抓细化:明确裁量条件 让行政自由裁量权由“粗”变“细”,由弹性变硬性。漳州市在试点单位推行全省工商系统实施的“三级九档”裁量标准的基本模式,将10个试点单位先行规范的578项自由裁量事项细化为3987条,把违法程度分为三至五档,对每一档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作出明白详细、不会引起歧义的描述,每一档设定一类处罚标准,使裁量准确明了,群众一目了然。如,市建设局将行政处罚项目的法定幅度,细化为从轻、一般、从重处罚3个裁量等级和相应的9种罚款阶次;市林业局按情节和危害后果,将违法行为分为从重、一般、从轻或减轻处罚3个级别,每一级别对应3种处罚档次。刚性标准确定后,又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法、科学地分解到各个层次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其中由一线执法人员行使的154项,科长行使的310项,分管领导行使的114项。裁量标准的细化,较好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相对人能够对号入座,自觉接受处罚,从根本上消除因条件模糊、人为因素,造成行政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和不公开、不公正。 抓简化:分解裁量权限 明确了裁量标准和条件,并依法、科学地分解到岗、到人后,各试点单位在法律框架允许的前提下,采取适用程序简易、授权充分、“一审一核”等方式,进一步简化了执法程序,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高。泉州市安溪县8个试点单位仅审批环节就减少了43个,使规范后的113个行政审批项目,总时限由原来的1203天,缩短为840天,压减了363天;许可环节减少了16个,使38个许可项目的总时限由原来的530天缩短为292天,压减了238天。 通过分解裁量权限,提高了工作效率。漳州市木材运输许可和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许可,原先办结时间分别为3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以内,弹性比较大。试点开展后,市林业局规定:对这两项办证量大的许可项目,只要材料齐全,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办结。市国税局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也采取简易程序,授权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抓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各设区市将经过细化、量化的自由裁量项目,逐一对应“违法种类、处罚条款、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处罚标准”五部分,做到“表格化、规范化、数量化”。如,泉州市安溪县8个试点单位共重新绘制了166幅自由裁量流程图,涉及审批、许可、处罚、征收四个领域。在此基础上,各试点单位将规范后的项目统一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执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更加阳光透明。厦门市工商局利用试点单位所在的思明区政府网站公布职权清单,扩大传播范围,增强时效性,使企业、群众可以不出家门,就能在互联网上任意查阅工商所的行政职权、执法主体及依据等内容,既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使社会公众能够有效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强化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部门领导和单位法制部门加强对规范后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规范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出台了配套制度,强化行政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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