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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制定《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意见》
来源:  2010-08-23 17:13 【浏览次数:2次】 字体大小:[ ]

  《意见》明确,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组,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执行基建程序、招标、标后监管、资金管理使用、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督查。今年以来,已对南平跨江大桥等11个中心城市重点城建项目和宁武、龙浦、松建高速公路开展巡查,发现7个方面问题,目前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南平市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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