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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伦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
来源:  2010-07-26 15:24 【浏览次数:3次】 字体大小:[ ]

陈伦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

 

最近,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伦到三明市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调研。陈伦先后深入明溪县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进行实地考察,并召开由明溪、大田、沙县、三元、梅列等县(市、区)和市纪委、民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伦对三明市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三明市在推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加强分析研究和信息报送,引起了各级领导重视,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对于推进改革、完善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引导行业协会走规范发展、依法发展的路子。
陈伦对下一阶段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提出了“四个进一步”要求:一是认识要进一步提升。近年来,社会上对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多有反映,引起了普遍关注。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清理、规范、完善和发展。二是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部门要下定决心,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的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能够按照省监察厅和省民政厅制定的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三是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阶段目标、工作步骤、时限要求等,全面对照、认真落实。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工作要进一步到位。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要以创新性的思维和措施来推进具体工作。当前,有关公职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的规定落实得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职,加强监督,对于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要实行问责,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三明市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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