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将所有与“农”有关的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防止漏管失控。二是全面清理检查,逐个核对项目,查清资金项目、数额、流向等情况。三是通过各种途径,将所有政策规定的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四是与推进农村“五要”工程相结合,发动群众支持、参与监管,保障强农惠农资金的正确有效使用。 (漳州市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