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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清理纠正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矿山和石材企业
来源:  2010-06-01 10:50 【浏览次数:2次】 字体大小:[ ]

  清理、纠正工作自今年3月开始,至5月20日结束。清理对象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退(离)休人员(未满三年)。限令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负责人在今年4月30日前撤出投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没有按时撤出投资、如实进行登记或隐瞒真相、以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的人员,一律予以免职,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罗源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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