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内部审计与离任审计、基层单位兼职纪检员等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队伍作风纪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工商队伍的形象。 (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