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的内容为:预算部门(单位)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定的产出和效果。同时,制定《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家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本委效能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