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化补贴程序,推行“补贴资金由网点垫资兑付,县级财政部门与网点结算”的兑付模式。二是补贴资金由县邮储银行通过专户直接打入销售网点帐户,确保安全。三是对补贴的农户进行回访,开展发放情况抽查,强化监管。去年以来,已兑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39.37万元、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资金56.95万元,未发现违规行为。 (闽侯县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