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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
来源:  2010-01-28 15:23 【浏览次数:1次】 字体大小:[ ]

  在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时,行政机关把办理申请事项所涉及的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以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法律依据、救济渠道等通过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并由行政机关及申请人双方在《一次性书面告知》上签字确认,以行政服务合同的方式要求双方共同遵守。今年8月至今,已有51个投资项目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 (龙岩市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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